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徐建发〔2017〕11号
徐州市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考评情况通报
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部署安排,我局从2016年11月上旬开始,依据苏建招办〔2015〕5号《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对我市符合标准要求的29家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综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考评好的方面
依据《办法》,重点对参加活动、教育培训、学术研讨、业绩考核、人员业务知识等20项内容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成绩各代理机构可登陆系统自行查询。通过成绩排名,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遴选出了动态考评结果排名前30%的代理机构(见附件1)。
一是多数机构基本信用评价较好。各代理机构在办公场所、专职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条件方面都能达到标准要求,在动态考评期内资格条件发生预警时能及时提交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代理资质始终合规有效。
二是部分代理机构社会评价成绩突出。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代理机构,在日常执业中受到了建设单位、投标企业的一致好评,社会评价为“很满意”(见附件2)。
三是部分代理机构注重专业领域学术研究。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着眼于BIM等新技术的研究学习,有部分员工在省、市级杂志上发表论文。
四是部分代理公司业务知识考核成绩优异。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家代理机构人员业务知识考核达标率达90%以上,部分人员成绩突出。(见附件3)
二、综合考评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代理机构(包括外省、市)人员业务和素养较差。从日常业务考核看,部分机构专职人员在监管平台上传招标相关资料反复出错,多次扣分,尤其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上对一些法规政策不熟悉,不注重对新规定内容的学习,盲目模仿以往公告或招标文件,跟不上新情况和上级新要求。此次人员业务知识考核,相当一部分人员考核不达标。个别代理机构业务水平低下,有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合同部分相互矛盾,前后表述不一致、遗漏重要条款,后期引起的投诉、合同无法备案问题比比皆是,损害了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更有甚者,个别代理机构不仅在建设单位,而且在潜在投标人面前“拍胸脯、乱承诺”,做了一些违法违规、丧失职业道德的事情。
二是社会信用评价差距较大。此次考评共邀请20余家建设单位、30余家施工单位和20余位评标专家(含监管部门)对代理机构进行社会信用评价,我市有少数代理机构不同频次的被勾选“不满意”,社会评价成绩较差。
三是多数代理机构不注重企业党建建设。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党组织不健全,没有成立工会,普遍在企业党建建设指标上不得分。
三、下一步代理机构管理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
一是要加强外省(市)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管理。当前,外省(市)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市招标代理业务总量中占比较大(市区达85%以上),且人员少、管理散、业务水平低下的情况已经成为制约我市代理机构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省招标办在多次例会中指出我市对代理机构日常疏于管理,按项目考评扣分不严。下半年,我市将按照“不见面”服务的要求,以全省实施新的招投标文件范本为契机,取消招标相关文件“电子预审核”的做法,由监管平台直接提交审核,发现的问题由备案人员写明理由后一次性退回告知(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切实从制度管控上提高外省(市)招标代理机构的整体水平。
二是要建立代理机构人员业务能力提升长效机制。今年,要围绕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盯住招标代理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性这个重点,畅通信息反映渠道,准确掌握招标代理的行为轨迹,从基础工作入手、着眼于道德品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有的放矢地解决市场各方主体对代理机构反响较差的问题。我市计划下半年开始每季度对在我市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分批次组织考试(机考),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需待下一批次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执业。各招标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上岗人员必须与代理委托合同中的《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相一致,办理招投标业务的人员必须是项目组成员,否则建设方和监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三是要加强新进徐市场招标代理机构的考评管理。按照我市权力下放的有关规定,再次明确外省(市)代理机构进入我市执业的备案管理由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据省级有关要求自行实施,备案合格的结果书面告知市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后进行系统审核。各地要加强新进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综合能力考评,确保即备案即能执业。
附件:1、2015-2016年度徐州市本地考评较好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
2、社会评价“很满意”的企业
3、代理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前10名名册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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