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徐建发〔2017〕54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简化“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核验手续的通知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主动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包括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从源头上防止出借资质挂靠、围标串标问题的发生,现就进一步依法、科学、稳步地推进“放管服”,简化“四库一平台”登记核验手续,加强我市招投标市场与工程现场“两场联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库、企业库、人员库、信用库
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检测、材料供应、商品砼、装配式预制件生产等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业务办理人员、注册人员(含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造价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员等从业人员)、企业业绩、获奖、信用等信息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核验。凡未在“四库一平台”中登记的项目、企业、人员、业绩、信用等信息,将不能作为在我市建筑市场承揽业务的依据。
二、“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各类建筑企业、人员、业绩、信用登记核验流程:登录徐州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或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办理业务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近半年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或行政事业单位人事证明,到市城乡建设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服务大厅,领取“工程建设登记加密锁”并拍照存档。登录点击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平台”栏目或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首页的“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申报平台”,使用加密锁登录相应栏目,根据要求将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同时将原件扫描上传到对应栏保存。平台中已存档业务办理人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下载中心自行下载)、上传资料的原件和资料明细表(一式二份),到市城乡建设局二楼服务大厅(5、6、7、8号窗口)进行现场资料核验,无误后,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企业、人员、业绩、信用登记。
三、登记核验时需上传并提供的资料
(一)建设单位及工程项目所需资料
建设单位资料登记核验明细表(一式二份)、办理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在建设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立项批复、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奖项、信用所需资料
1、企业基本信息:入库资料登记核验明细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下载中心下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业务办理人员及拟在徐承担工程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至少一个最多三个,项目经理已承担工程的除外)、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外企业在徐房屋租赁合同(以公司名义签订)或产权证、公司注册地及在徐固定联系电话、传真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许可证。(其中开户银行许可证必须带原件审核,其余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办理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委托人,至少一个最多三个,必须本人到场)、拟在徐承担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到登记核验现场拍照存档,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网上查询网址页面截图。注册建造师还需提供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以上均需带原件到现场核验)
3、企业业绩:近三年当地建设工程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省及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网上查询到的中标项目(以登记核验时上推三年或招标公告要求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备案合同、竣工验收单(未竣工的或不需竣工验收的可以不提供、所有上传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市外业绩的网上查询链接提供至业绩基本信息说明栏,查询网址页面截图上传至中标通知书后(网址必须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官方网站)。
4、企业获奖:近三年的国家级获奖项目、近两年的省级获奖项目(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并提供获奖公示网上查询网址页面截图。
5、企业信用: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电子信用档案记录、建筑市场综合检查评价公布的结果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用信息的录入、登记工作中,应当诚实守信,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弄虚作假、虚报、漏报、瞒报本企业信用信息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视具体情况,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清出徐州市建筑市场。
2、建筑市场监管人员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采集、核验工作中,应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对照入库要求和信用评价标准,做到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定性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公布结果,引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3、对在信用信息采集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反廉洁规定、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相关责任。
4、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认为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信用信息采集、管理评价方面,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廉洁行为的,可向市建设局监察室投诉或举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前来办理入库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并提供公司固定联系电话、传真、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以便核对。市外企业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所有入库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必须是由本公司缴纳,否则不予办理。
2、基本信息要求的文档模板可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或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
3、办理入库时,库里需要填写的资料均应填写完整(不带星号的也要填),需要上传的资料必须用原件扫描上传。
4、所有入库资料,均应在入库资料登记核验明细表上(一式二份)列明,需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5、本企业已入库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否则由此影响企业承揽工程,责任自负。
6、凡来办理登记核验的人员,必须是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办理各项业务,必须是本企业已存档的业务员。每次办理前,业务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至入库现场激活系统、核验身份后,方可办理业务;更换业务员需先下载相关申请表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现场办理,否则将被拒绝。
7、平台中的企业业绩、获奖数据、信用、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造价等注册人员及项目管理、技术人员等将作为资格审查、评标中的依据,未录入的,不予以认可。企业二个年度内在徐无工程项目的,一年内未对平台内资料进行更新的,将从“四库一平台”中清除,再次承担工程需重新进行登记核验。
企业自动申请退出平台,需由公司提出申请,本公司业务员到建设局二楼大厅办理;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出平台,原单位不配合的,需将注册单位变更,登报声明后办理。
8、办理入库时间:每个工作日均可受理。
咨询电话:0516-66998663、66630078、66998060。
投诉电话:城乡建设局监察室66998029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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