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徐建发〔2017〕17号
关于使用徐州市建筑业施工企业2016年下半年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高新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施工企业: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苏建建管)〔2016〕82号),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考评得分网上公示已结束,现予以发布。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审核通过但未参与本次信用评价综合考评的企业,均得平均分68.04分,本次信用评价分自发文之日起实行,上一阶段企业考评的信用得分自动失效。
备注:企业可登陆徐州市建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查看本企业信用评分详情,系统地址http://120.26.7.227:5080/a需使用信用库(蓝锁)登录,登陆后在企业信用管理-信用评价得分内查看详情。
附件:徐州市建筑业施工企业2016年下半年信用评价结果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8日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