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徐建发〔2016〕84号
关于2015年度徐州市“古彭杯”优质工程奖的表彰决定
各县(市)、贾汪区、铜山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徐州市“古彭杯”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徐建发〔2016〕50号)精神,在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料审查、现场复查和市“古彭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塔式起重机技术改造项目第一联合厂房工程等56项房建工程,泉新路等15项市政工程,沐河西岸景观带——沐河之星等4项园林工程,徐州沈马110千伏变电站等3项电力工程,戏马台办公楼一、二层及食堂装修改造工程等18项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徐州金驹物流园二期项目之仓储加工区B12厂房工程等2项钢结构工程被评为徐州市“古彭杯”优质工程奖,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创优精神,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切实采取措施克服质量通病,鼓励企业增强创优意识,多创精品工程,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我市城乡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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